专利年费简单说,就是专利权人自专利被授予当年起,在专利权有效期内,每年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,这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必要支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八条规定,授权当年以后的年费,要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,这一点东莞的专利权人一定要记牢。
如果没按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,也有补救空间: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会通知专利权人,从缴费期满之日起给予6个月宽限期,补缴时需一并缴纳滞纳金,滞纳金按超过规定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5%的标准计算。但宽限期届满仍未缴纳的,专利权会从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,而且这个终止状态不可逆,辛苦申请的专利就会失去保护,对东莞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损失。可见,按时缴纳年费直接决定了专利权能否持续有效!
再说说东莞专利申请人最关心的年费收取标准,不同专利类型、不同年度的费用差异明显,以下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标准(适用于东莞地区),大家可直接参考:
发明专利(保护期20年):第1-3年每年900元,第4-6年每年1200元,第7-9年每年2000元,第10-12年每年4000元,第13-15年每年6000元,第16-20年每年8000元;
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(保护期10年):第1-3年每年600元,第4-5年每年900元,第6-8年每年1200元,第9-10年每年2000元。需要注意的是,东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,可申请专利费用减缴,具体可咨询本地知识产权部门或代理机构。
拆解两个东莞专利申请人最容易踩的年费缴纳误区,避开这些坑才能稳妥维持专利权:
误区一:“专利年度”等于自然年?其实不然!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,和自然年、优先权日、授权日都没关系。举个例子,一件东莞专利申请日是2024年6月1日,那它的第一年度是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,第二年度是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,以此类推,缴费时间要按这个周期算,别按自然年错过缴费期限。
误区二:授予专利权当年,就开始缴第一年年费?不一定!授权当年缴纳的年费年度,要看授权时处于专利申请后的第几个年度。尤其是发明专利,东莞企业申请后审查2-3年才授权很常见,若在第N年度授权,第一次缴纳的可能是第N年度或第N+1年度的年费。具体缴哪个年度,要以专利局下发的办登通知书为准——比如授权时间临近下一个专利年度,为了合理起见,专利局会直接从第N+1年度起算,避免专利权人刚缴完年费就面临下一次缴费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