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阶段
实用新型申请文件应包括: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、说明书、说明书附图、权利申请书、摘要及其摘要附图。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有说明书附图。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,应当提交委托书。如果申请费用减缓,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和相应的证明书。
二、审查阶段
在初步审查过程中,审查员会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纠正通知。申请人会对通知进行纠正。同时,审查员会审查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。如果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,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,申请人会回复或修改审查意见通知。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,没有发明专利申请那样的实质性审查。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26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,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,包括审查一些其他的相关项目。申请人提出意见或补正后,专利局仍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规定的,应予驳回。
三、授权阶段
1、授权
通过初步审查后,审查员会发出授权通知。申请人收到授权通知后,需办理以下登记手续: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、授权年费、公告印刷费、专利证书印花税。
2、颁发证书
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获得专利证书。这段时间2-3个月左右。